車禍後傷害醫療費用可向自己投保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嗎?

2006-04-25 7:28 am
您好:
近期家人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毫髮無傷,家人卻從鬼門關繞了一圈才回來
住院期間對方毫無誠意,目前談論理賠部分對方完全委託保險公司避而不見
所以近期一直思考下列問題:
1.對方為營業貨車司機,此次車禍從現場圖推論我方所許負擔的責任比較多一些
但是發生地點位於轉彎處(非交通號誌路口),所以對方(轉彎車)與家人(直行車)
發生碰撞,如今對方也不知車禍是如何發生?家人因為記憶喪失所以也無從考證
但是對方所需付的肇事責任\"\"\"絕對不是零\"\"\"\"

如果我不想再跟對方談論理賠,是否可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勝訴機率???他所需
面對的刑責為何?

2.醫師評估家人復建時間至少半年,且工作能力至少一年無法恢復甚至喪失,實際
支出的護送費用及看護費用一定超過強制險所規定金額!怎麼辦!!!
3.前項超過的支出費用及工作能力損失(沒有收入)是否可向對方從任意第三責任
險申請理賠?
4.傷害醫療給付只能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嗎?我可不可以向自己投保
公司申請?我有聽說不能重複申請, 但是可以向自己公司申請?真的嗎??
5.有否其他更好的建議呢?

P.s 請您不要建議可以申請調解委員會, 我也知道採取法律行為非常愚蠢,但是對
方表現出來的態度讓家人實在難以接受,所以我們才有寧願不要理賠金額,也
要讓他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一些責任,因為這次意外不僅造成家庭金錢及精神
損失,更重要的是造成家人身體的傷害是對方無法體會的!!

敬期 佳音~~!! THANKS!!

回答 (7)

2006-04-25 12:13 pm
✔ 最佳答案
您好
看完之後..感覺跟我的情況很像.首先
1.責任歸屬-只看車禍現場圖依據不太夠.警方會初步判斷.但他的判斷是由現場圖以及你們兩方所錄的筆錄去做判斷的.我比較建議您再去申請車禍鑑定.因為依照您的說法.對方為轉彎車.我方直行車的話.依照交通法規.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這樣一來-對方的責任應是多於我方.除非您的家人...闖紅燈.....但您說轉彎處又非號誌路口.(這是沒有號誌的意思麼?)故您家人(以下稱我方)肇事因素應是小於對方.....(我是由您所述簡略判斷.但我並非當事人)所以詳細的情形.交由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過才算最為正確
申請車禍鑑定可以到各地的車禍鑑定委員會申請.但申請的一方要付行政手續費3000圓.鑑定當天兩方皆要到委員會說明事故經過.有點小麻煩.但如果您之後有要進入訴訟程序的話這一步不要省掉比較好

2.強制險所規定理賠金額醫療上限為20萬.事故日起2年內所花醫療費用.復建費用及看護費用皆可申請.但要有收據.我的情形復建了3個多月.停職半年.目前還未超過20萬的醫療看護費....但您的家人若是情況較嚴重(比如動的是大刀.或者多次手術....)當然就令當別論了(如有冒犯之處.真的很抱歉喔)

3.再來說到若是超過理賠上限.其實是可以跟保險公司談的.因為除了這一些(有收據的)還可以向其要求精神賠償(好好一個人突然變成無法工作.且行動不便.要做什麼都不自由.且需要家人的照顧這樣的精神損失.一定可以求償的)以及往返醫院交通費.無法工作時的薪資(看是多久*多少個月).然後還有營養品補助費.....等.這些都可以請求保險公司賠償(您不用擔心超過的問題因為超過的部分.保險公司會自行與對方商量看是要各付多少)唯一要注意的是您提出的理賠金額除了有收據的部分外.其他無形的一定會被保險公司砍價.那麼就看您與保險公司的談判了

4.傷害醫療給付就如您所說.可以向自己的投保公司申請.但兩方不能重複.也就是說您只能擇其一.但是您若要申請得先去辦一個手續.叫做--出險.要於事故後5日內辦理(就事先通知投保公司您家人出事故了的手續)我想您應該已經超過五日了的樣子喔這樣的話若您希望可以由自己的投保公司理賠.可能就要先打電話去問問看可不可以囉

對了補充一點-上述3.若是理賠金額超過或者對方不理賠.您還有一個管道可申請.就是--好像叫受害者基金會(抱歉名稱不太對.因為我還沒開始申請有點忘了.我查清楚再補充進來喔)

5.其他的建議
您不要說不想再跟對方談論理賠.我覺得理賠是一定要索求的.因為這樣才能讓他們記取教訓(雖然可能效果不大).

若要告對方的話就是以過失傷害的罪名起訴.雖然對方無事.但我方受傷是事實.勝訴機會就要看車禍鑑定報告的肇事責任歸屬為我方與對方各多少百分比以及是否遵守交通法規來定了.過失傷害的刑責為六個月以下徒刑或者易科罰金.刑責上來講算是很輕.但卻會是終生的污點.就看對方要不要背負了.不過通常對方也許會覺得判就判無所謂(因為撞到我的人就是這樣.死不認錯.)不過如果在這邊勝訴了接下來就是轉到民事庭.再這邊才附帶民事求償這邊才有求償喔.前面的只是刑事庭就是只判刑事責任.這是分開的兩庭喔.若是請律師就是付分開兩庭的費用.這兩庭是無法合為一庭的.因為法律規定就是如此

程序上呢就是
1.提出告訴(要在事故後六個月內喔.超過就沒辦法告了)

2.刑事開庭(大概會是簡易庭.法官也許會傳訊您們兩方問要不要和解.也許不會就直接判刑責了.我的法官有傳訊對方2次他都沒到.最後一次到了騙法官說要和解.然後移送調解會.調解2次不合.就判刑了)不過這個過程也拖了一年囉.我的官司現在才剛要進入民事庭求償當然法官也先傳了對方問要不要和解.但這次是我方拒絕.因為既然它之前不願和解.這次大概也調解不成(目前已經是確定對方刑責了只是賠償金額的問題).啊我說太多廢話了....歹勢唷

3.民事庭(求償部分)
基本上若是進入訴訟程序.會拖很久.且要開始跑法院.開庭法院是以對方戶籍所在地為準.也許與您不同縣市.....就看您願不願意了.因為開庭本來就是這樣.我的官司因為有請律師所以比較輕鬆我沒有跑法院.但要不要請是您的意願喔只是說說我的經驗
但較實在的建議是.若是對方肯和解.肯理賠.就和解吧.....這樣才不會拖很久.心理負擔也不會那麼多.另外若是對方肯和解但要求理賠金額要分期付或開票的話一定要注意喔.因為有很多人都付了一兩次就不付了.然後跟你哭沒錢.而你當時也過了法律6個月的追訴期.也奈它沒何.要白紙黑字寫清楚才行
再來就是若您真的要進入訴訟程序.我想.嗯.這是現實的問題....要先確定它有沒錢賠你不然就是告贏了也沒錢.....多花時間跟精神而已.不過就如你所說的.討回了公道就是了.但是啊.您若是進行到這裡.....只討了公道.老實說我覺得不值.因為花太多心力了光精神上就......損失好些了.....

再者您說對方保險公司有出面要賠償是麼....那麼先好好的跟保險公司談談吧.真的不行再進入以上程序.我想這樣比較省心省力!不過您要有心理準備.因為和解一定一次談不成的....要跑好多次

還是真切的建議...真的要進入訴訟程序前.先調解看看吧.調解委員比較會幫受傷的一方說話的....這是真的..有時候.為了爭一口氣反而會為難了自己.....勞心又勞力
不划算的(嗯....我會進入訴訟程序完全也是因為對方不理不睬且連保險公司都沒出面....我跟他要車險公司資料它還騙我說由我的公司理賠就好.結果一查才知道它的車沒保車險.我無法負擔生病期間的生活支出......且重點是完全不是我的錯.我的肇事責任為零.而他卻死不認錯又不賠償我要求償才會告它的)
不過打了一年的官司....還沒完~~
參考: 個人親身經驗(去年5月車禍).現在復原中
2015-07-04 12:13 p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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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4 1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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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謝謝。
2006-07-20 5:34 am
"≧欣≦"的高見(竟不知強制險可請領ㄉ醫療費可超過20萬以上),不知強制保險法何時改寫,竟然說強制險可請領ㄉ醫療費可超過20萬以上!不懂千萬不要來誤導別人,阿彌陀佛."祈晴坊主"說的沒錯,找調解委員會是免費的,若找所謂的代辦'保證經紀人'黃牛也可以,只是要付費,那種好是見仁見智,自己決定吧!其實"祈晴坊主"也是正義感使然而叫你不要去找黃牛,因為免費的不用偏要找付費的,可惜.受傷已很倒楣'可憐了,怎麼不省一點.
2006-06-17 9:49 am
強制險可以申請體傷超過20萬,怎麼灌的ㄚ..真想請問樓上的欣,還是你有辦法去弄個殘廢證明ㄚ...黃牛最愛亂搞的,搞到保險公司不爽最後倒楣的還不是受害人,全部依法不給彈性的空間,因為他們會認為這個受害人很白目不需再用情的角度去處理理賠...這是忠告..
2006-05-02 6:08 am
to 祈晴坊主
還虧你是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竟不知強制險可請領ㄉ醫療費可超過20萬以上,還稱別人是黃牛,不懂還調解,難怪大部份ㄉ調解總不盡人意!
2006-05-02 1:16 am
1.對方為營業貨車司機,此次車禍從現場圖推論我方所許負擔的責任比較多一些但是發生地點位於轉彎處(非交通號誌路口),所以對方(轉彎車)與家人(直行車)發生碰撞,如今對方也不知車禍是如何發生?家人因為記憶喪失所以也無從考證但是對方所需付的肇事責任"""絕對不是零""""如果我不想再跟對方談論理賠,是否可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勝訴機率???他所需面對的刑責為何?答:只要發生車禍就沒有肇事責任是零的,除非是等紅燈的靜止狀態由後追撞,不然都會有個應注意未注意的責任。你可以在六個月內向處理的警員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由警員移送案件到地檢署。至於勝訴是一定,只是看法官如何判決,一到六個月都有可能,要看傷者的受傷情況與肇事責任,你也自己說應該是自家人的肇責多一點,那判決結果應該不會太重吧,因為我只看到你片面上你說的,可能判1-3個月左右吧!這只是猜測喔,還是要看實際情況。還有,判決可以易科罰金喔,一個月算下來二萬七,而且是是給法院不是給你的喔。至於你問他的刑責為.....過失傷害2.醫師評估家人復建時間至少半年,且工作能力至少一年無法恢復甚至喪失,實際 支出的護送費用及看護費用一定超過強制險所規定金額!怎麼辦!!!3.前項超過的支出費用及工作能力損失(沒有收入)是否可向對方從任意第三責任險申請理賠?答:2和3一起回答~~你提過對方為營業貨車,通常會是營業車應該除了強制險外會有加保意外險,如果有你就可以不用擔心會超過強制險的二十萬了,而且可以請醫生註明無法工作的時間需多久,然後用扣繳憑單來證明收入,這樣薪資的部份也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看護費用也可以看住院天數來要求、看診日往返車資也可請計程車開收據,這些在意外險理賠中都可以提出4.傷害醫療給付只能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嗎?我可不可以向自己投保公司申請?我有聽說不能重複申請, 但是可以向自己公司申請?真的嗎??答:從去年開始強制險的理賠為交叉申領,也就是說你必需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才行,在你的狀況看來,對方應該是有保意外險的,你就更應該向對方來申請理賠,這樣理賠額度在強制險的所有收據、診斷書配合下可以多一點,因為強制險是實支實付,再配合意外險可以再加上要求醫療費。一定是不能重覆申請的。5.有否其他更好的建議呢?P.s 請您不要建議可以申請調解委員會, 我也知道採取法律行為非常愚蠢,但是對方表現出來的態度讓家人實在難以接受,所以我們才有寧願不要理賠金額,也要讓他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一些責任,因為這次意外不僅造成家庭金錢及精神損失,更重要的是造成家人身體的傷害是對方無法體會的!!答:我還是要建議先可以試試調解委員會,第一你除了肇事司機外,營業單位也是可以列為當事人要求連帶賠償的,你可以先去了解營業單位的負責人,把那位負責人和司機同列為對造人(傷者為聲請人)先做一次調解,看司機和負責人的賠償金額為何,當然或許你會覺得他們態度不好不想調解,但事情發生了還是要先有個起頭解決,而且在調解會中是容不得他們太囂張的,可以透過一次的調解來了解對方的意願,若真的談不合,就請警員移送案件就行了,但也會再由地檢署再轉介回調解會調解的喔,我們常常都會有明明調解過不成上到法院了,法院又轉回來叫我們解決的狀況,所以不要太排斥調解會,它也是可以解決很多事情的單位喔願你們可以順利的解決問題~~

2006-05-01 17:19:48 補充:
對了.....千萬不要去找理賠黃牛,他們會告訴你這個一定可以賠多少到多少,然後把事情搞得一團亂後還要你給錢...我們實在看太多了,他們簡直是來亂的

2006-05-02 11:08:07 補充:
不知道"≧欣≦"可以從哪裡可以申請到強制險醫療費可以超過二十萬呢?這麼好的事情可以告訴有需要的人嘍!......強制險為實支實付,有醫療收據才能給付的,它的最高上限為二十萬元,若傷到很嚴重有殘癈等級還有其他的等級賠償,但這要有醫生的證明保險公司才會理賠的喔。單單醫療費的部份是實支實付而己。不知道"≧欣≦"是不是對調解會有誤解呢?我們小小地方一年處理上千件案件,若"≧欣≦"有什麼問題也可以提出,我們可討論討論喔^^。我也沒有說誰是黃牛啊!只是有遇到這樣的狀況,提出來讓大家知道一下可以防範嘍。知道總比不知道好嘛。
參考: 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


收錄日期: 2021-04-30 20:57: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0424000013KK1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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