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部車已繳完貸款,後因經濟問題故拿去當舖點當,但我並未留車,最近因手頭比較緊想把它放掉,最近這一期沒繳,請問當舖現在叫我把車開過去給他,要不然就要抓車,請問他們有權這樣做嗎?不是要等3個月嗎?
如果我把車開過去,是否可要求當舖開立當票或流當證明?(因當時未留車,當舖未開當票給我)
我已繳完貸款了,若車子流當了會成為權利車嗎?若當舖把車賣了,但又未辦過戶,那車子若被拿去犯法或違規都會算到我的頭上嗎?我能要求當舖於售出時辦理過戶嗎?我已打算車子不要了,那之前未繳的牌照稅及罰單該如何處理?
謝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