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志願役士兵暨儲備士官甄選的錄取考生,4/13號要入伍了,錄取通知單上頭提醒了攜帶資料(物品):
本錄取通知單、國民身份證、個人印章、健保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正本、郵局存摺正面影本、戶籍謄本、電話卡、2000元以內現金。
除了以上這些東西,再加上我身上這套服裝,以及日常生活中需要的藥品,頭痛藥『應該可以帶吧?』還有胃藥,個人本身胃只要緊張會有點疼痛,以及墊子錶,這樣就好了應該沒問題吧?
疑問處:請問提款卡需要嗎?大家不是都說錢不需要準備太多,還有新訓在成功嶺,我是空軍現在由陸軍代訓,3000公尺只是測試的時候才會跑嗎?還是天天跑3000公尺,另外我們這是志願役的,有沒有營專車戴阿?報到時間(未役人員):95年4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5時)他的意思是說8點到5點這段期間要進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