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水水大大~~~~~
我們的車禍事故事發生在2/13.原因是雙方都騎125cc摩托車從他左側超車.而後照鏡去打到他的後照鏡.害他跌倒.我也馬上叫救護車.由我太太陪同並照顧..
3/1對方約我們到調解委員會和解.雖然我們之前也申請了調解.但時間要到3/23才可調解.對方是說事故當地的調解委員會.只要雙方一起到便可調解.
一到現場對方以電腦打單列出明細.一共是29萬多.因 為車禍送醫院.住了6天.也讓對方住2人病房.一天要貼1600元.中間由我太太去照顧對方.從早上8點至晚上7點多甚至10點多.醫生巡房時.我太太有詢問醫生對方狀況.醫生是說左側瑣骨和肋骨第9根裂.狀況還好不需開刀.而且止痛針只打了2.3針.第6天出院日.請我姐夫和對方談後續問題.對方要求3-6各月看護.姐夫希望大家各分擔一半.對方不願意且大聲嚷嚷.搞的住院警員都來.希望我們雙方好好說.但對方不願意再談.所以住院警員跟我們說.看對方樣子再談也沒用.乾脆離開好了.之後再去調解或上法院.離開後.對方打來說要我們過去辦出院.我們跟他們說.請他們先支付.後續去調解委員會.我們會賠償他們的醫藥費和修車費及一些慰問金.但對方一直強調.我們沒誠意...我不知怎樣才叫有誠意?
到調解委員會.對方以電腦打單列名細.總共金額為29萬多.嚇死人了~裡面有醫藥費.修車費.看護費.薪資.保養品.車資.他們是以3各月去算的.而對方提出的單據.有醫藥費收據.計程車收據.買保養品的收據.醫生診斷書內容是左側瑣骨.肋骨第九根骨折(但我上網詢問.骨頭裂在醫學名稱也叫骨折).說修養期為3個月.但這應該是指骨頭癒合期的時間.但對方女兒卻一直死咬著3個月不能動.在調解委員私下偷偷的給我們建議下.我們可以先以8萬元開始談.但對方女兒一直不願意.一直說他媽媽受傷他們還要負擔費用.還說我太太在他媽媽住院期間說\"如果金錢上面有困難.他的姊妹願意借他.說的那麼好聽\"(這種說法.真的令人聽的很生氣.對方寧願我們去借錢給他們.還口口聲聲說.大家將心比心.家都是在吃人頭路的人.他們沒\"拼\"我們.說這種話.真的是有真的將心比心嗎?).中間對方堅持了1.2各小時.在委員勸說下.最後以15萬元和解.而且不包含他們去申請機車強制險的錢(因為我的保險過期.但以補辦了).
所以.以個人的經驗給大家做參考.世風日下.人心難測.我不是不願意做賠償.住院期間也去照顧他.住院期間所有開銷連牙刷.牙膏.甚至紙杯.沒讓對方出任何一塊錢.出院後要去探望但對方不願意.對方看過失上我比較理虧.所以一直百般要求賠償.很令人不舒服的是.對方並沒有提出工作證明.還有看護證明(可以要求醫生開例證明需請看護.需請多久).甚至至今我們也還不知對方是否有駕照.卻要求這些賠償.但這些事在調解委員會上.調解員是不管的.他們要的是雙方的金錢數字.而去做中間的調解.但這些真的要據理力爭.像我們這樣.第一次碰到這種事.真的被對方吃死死的.
我們一直相信對方所說.大家互相將心比心.這段期間我們真的不夠有誠意嗎?是不是以後碰到事情.只需去探視幾次.這樣就有誠意.反正之後對方還是會要求賠償.多去做這些無謂的事情.對結果並無好處?當然.希望各位大大水水這輩子都不要遇到.也奉勸有碰到這種事情的人.真的多替對方想想.沒人想要發生這樣的事情.碰到了也要看對方的能力去索賠.總不能讓對方賠了你.而害對方的生活出現困難.多退一步.相信你也會有好報的~
目前多背負債務15萬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