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和解了,但心理真的很不舒服...............

2006-03-14 11:16 pm
各位水水大大~~~~~
我們的車禍事故事發生在2/13.原因是雙方都騎125cc摩托車從他左側超車.而後照鏡去打到他的後照鏡.害他跌倒.我也馬上叫救護車.由我太太陪同並照顧..
3/1對方約我們到調解委員會和解.雖然我們之前也申請了調解.但時間要到3/23才可調解.對方是說事故當地的調解委員會.只要雙方一起到便可調解.

一到現場對方以電腦打單列出明細.一共是29萬多.因 為車禍送醫院.住了6天.也讓對方住2人病房.一天要貼1600元.中間由我太太去照顧對方.從早上8點至晚上7點多甚至10點多.醫生巡房時.我太太有詢問醫生對方狀況.醫生是說左側瑣骨和肋骨第9根裂.狀況還好不需開刀.而且止痛針只打了2.3針.第6天出院日.請我姐夫和對方談後續問題.對方要求3-6各月看護.姐夫希望大家各分擔一半.對方不願意且大聲嚷嚷.搞的住院警員都來.希望我們雙方好好說.但對方不願意再談.所以住院警員跟我們說.看對方樣子再談也沒用.乾脆離開好了.之後再去調解或上法院.離開後.對方打來說要我們過去辦出院.我們跟他們說.請他們先支付.後續去調解委員會.我們會賠償他們的醫藥費和修車費及一些慰問金.但對方一直強調.我們沒誠意...我不知怎樣才叫有誠意?
到調解委員會.對方以電腦打單列名細.總共金額為29萬多.嚇死人了~裡面有醫藥費.修車費.看護費.薪資.保養品.車資.他們是以3各月去算的.而對方提出的單據.有醫藥費收據.計程車收據.買保養品的收據.醫生診斷書內容是左側瑣骨.肋骨第九根骨折(但我上網詢問.骨頭裂在醫學名稱也叫骨折).說修養期為3個月.但這應該是指骨頭癒合期的時間.但對方女兒卻一直死咬著3個月不能動.在調解委員私下偷偷的給我們建議下.我們可以先以8萬元開始談.但對方女兒一直不願意.一直說他媽媽受傷他們還要負擔費用.還說我太太在他媽媽住院期間說\"如果金錢上面有困難.他的姊妹願意借他.說的那麼好聽\"(這種說法.真的令人聽的很生氣.對方寧願我們去借錢給他們.還口口聲聲說.大家將心比心.家都是在吃人頭路的人.他們沒\"拼\"我們.說這種話.真的是有真的將心比心嗎?).中間對方堅持了1.2各小時.在委員勸說下.最後以15萬元和解.而且不包含他們去申請機車強制險的錢(因為我的保險過期.但以補辦了).

所以.以個人的經驗給大家做參考.世風日下.人心難測.我不是不願意做賠償.住院期間也去照顧他.住院期間所有開銷連牙刷.牙膏.甚至紙杯.沒讓對方出任何一塊錢.出院後要去探望但對方不願意.對方看過失上我比較理虧.所以一直百般要求賠償.很令人不舒服的是.對方並沒有提出工作證明.還有看護證明(可以要求醫生開例證明需請看護.需請多久).甚至至今我們也還不知對方是否有駕照.卻要求這些賠償.但這些事在調解委員會上.調解員是不管的.他們要的是雙方的金錢數字.而去做中間的調解.但這些真的要據理力爭.像我們這樣.第一次碰到這種事.真的被對方吃死死的.
我們一直相信對方所說.大家互相將心比心.這段期間我們真的不夠有誠意嗎?是不是以後碰到事情.只需去探視幾次.這樣就有誠意.反正之後對方還是會要求賠償.多去做這些無謂的事情.對結果並無好處?當然.希望各位大大水水這輩子都不要遇到.也奉勸有碰到這種事情的人.真的多替對方想想.沒人想要發生這樣的事情.碰到了也要看對方的能力去索賠.總不能讓對方賠了你.而害對方的生活出現困難.多退一步.相信你也會有好報的~
目前多背負債務15萬的夫妻

回答 (7)

2006-03-14 7:31 am
✔ 最佳答案
從車禍發生開始你應該先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警察局的)鑑定事故發生責任歸屬,再者你應該請對方將所有花費證明都具備收據向你索賠(他告上法院判決賠償
也是這樣),合理的才能夠跟你拿錢(保養品那種不在理賠範圍),再來是強制機車責任險的部分,你可以提出保險公司的補償,不論是你或對方出車禍保險公司都必須依輕重程度賠償(強制機車責任險的好處),此外你可以與對方協商用分期的方式來解決你們賠償的金額,依你們的狀況一次付清恐怕有困難,以上會是比較好的做法
參考: 個人經驗
2016-03-09 2: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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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7 10:25 pm
聽了蠻多的案例.很多人只要一逮到機會就會獅子大開口.我同事之前也是這樣.對方除了跟他要營業損失.精神賠償.因為他也傷到脊椎.還跟他要往後的醫療復健費用(說會有後遺症).所以騎車還是小心點比較好,既然已經和解了.就當做花錢消災好了.人平安還是最重要的.
2006-03-15 7:57 am
從以上的例子來看,車禍撞傷人先送醫院,然後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內....遛.等有問題再處理.因為你已經送醫,對方無法告你照事逃役.別覺得我無理,在目前的社會中以往的人道主義受傷的往往是自己.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2006-03-15 3:04 am
謝謝各位水水大大~
感謝你們熱心的提供意見及安慰~好感動!!
在這裡先祝"呆妹"媽媽身體早日康復,但別忘了一定要多陪媽媽聊聊,讓他的心情好點,也祝你們一切順心如意.事情圓滿落幕~
也順便請問一下Emily,侯文詠這本書大概寫些什麼?
目前事情以和解結束,至少我們已經放下心中的一塊石頭,錢真的在賺就有,對方媽媽早日康復就好(因為沒見對方媽媽出席,不知現在狀況如何,只聽他女兒說很嚴重,都不能動?)我太太一直處於矛盾中,她這樣照顧對方是對不對?為何在對方眼中似乎是多餘的(我相信她照顧對方時,真的很盡心盡力,把她當做自己媽媽在照顧,甚至更過,連他的兒女來她都還怕他們肚子餓,跑去買飯給他們吃),

2006-03-14 19:06:58 補充:
目前令她最難過的是人心問題,她在醫院時面對對方的家人.探望的朋友,都一直頻頻陪不是,只為了希望對方知道我們真的有誠意和解,
而今天在調解會,我太太在現場看到對方態度,死咬著我們誠意問題,要多少賠償他們才願意,冷言冷語的說出
,我太太還說她姊妹會借錢給她,說的那麼好聽~我太太在現場什麼都不想說了,離開之後他問我,我這樣做錯了嗎?我不知該說什麼了....我想這社會真的很多事,不是黑和白,而是有很多灰色地帶,很多事情變成會互相矛盾,雖然,我太太去照顧她,並不能減少他們要求的賠償費用,但對方也不能把事情說的,我們完全沒有在負責吧!

2006-03-14 19:07:21 補充:
把這些事PO上來,真的是希望每個人騎車開車都要小心,身體健康很重要,也讓目前若不幸遇到類似事件的人,不管是肇事者或受傷者,真的要有寬宏的心去待人,若對方真的有誠意,請就多替對方設想一點,索賠費用要真的合理,大家多退一步,事情好好解決,不要太惡言相向,得饒人處且饒人,當然,若對方很惡劣就另當別論~但最重點是,祝福大家不要遇到這種事!!

祝各位 平安 喜樂

2006-03-14 19:12:28 補充:
謝謝各位水水大大的回應及安慰,每各人我都想給最佳解答,但是好像不行喔!所以交付投票,不管誰得到最佳解答,在這裡真的要謝謝你們~謝謝~

2006-03-21 14:21:06 補充:
世風日下~我的同學帶他女兒校外教學,竟然碰到那各受傷的歐巴桑,因為好多年前我同學剛好跟她是鄰居,而且還是同戶同層樓,她說,因為她手用三角巾所以很好認,我同學已經看她在公園來回很多趟,一個人好的很,身邊也沒看護,她還跟我同學打招呼,但我同學不太搭理她,我同學看到這種情況,氣的打給我叫我去拍照存證.
當初對方的女兒說,她媽媽要躺在床上三各月,需要請看護照顧,手完全不能動(但我查相關資料,手一定要一個月後開始慢慢活動),怎麼會有人這樣詛咒自己媽媽,講的她媽媽真的嚴重到不行,她媽媽很好,行動也很自如呀!看護咧!他們不是很擔心自己的媽媽,一個人在家危險,怎麼現在放她一個人在外面走動?

2006-03-21 14:21:17 補充:
唉~對方沒事就好,真的不知道他們拿這些錢,日子真的好過嗎?或許還不錯吧!現在,我們夫妻真的問心無愧了,只是真的要辛苦一年多還錢~
2006-03-14 8:26 am
很能體會您的心情,也覺得您很有責任感 ~~並且是個大好人~~
但一開始有申請酒測及對方有無駕照嗎? (這是朋友的律師說的)
理賠金額應有正式單據,例:醫院.修車行.公司薪資單.
當然道義上的賠償也是應該的.

對了.您與太太的事讓我聯想到 名作家: 侯 x 詠 的書 天作x合 中的一篇文章哩

2006-03-15 15:36:43 補充:
侯文詠的天作不合這本書中,有幾篇小故事,其中一篇描述的是:他太太開車撞到了一位青少年,導致脚骨折了,也不能夠工作及須人照料.
但也跟您太太一樣對傷者也是非常照顧和關心,甚至於把他愛耍寶的兒子都帶去醫院逗傷者開心排解住院的無聊,但是受害者的家屬開出的賠償金額也是很高(跟您一開始的差不多),所以他的太太登門要去談和解金要降價,但一到他們家發現那男孩的家庭本來就窮困爸爸還中風,所以慈悲心一起就不再提起要降價的事情.反而還買更多的東西給他們.事情演變就是:他們很高興的被他太太撞到了.....(是不是很三條線)

2006-03-15 15:39:40 補充:
p.s.小妹的感想是,還好那位婆婆沒有重大的傷害及生命危險,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否則才是更令人遺憾.

p.s.其實我2/17也因為停車糾紛,導致受傷,也去開了調解委員會,但我們只要求對方道歉就和解了,其實我們也很怕要求賠償會被報復哩(我們終究還是平凡人呀).目前也還在心理建設中哩.

p.s.個人感覺您的不平的情緒會再持續一段時間,但還是讓他過去吧,否則會讓自己更加的陷入痛苦及憤怒當中.加油,加油,加油

p.s.別為過去的事情痛苦,也別為未來的事情而不安.共勉啦~~
2006-03-14 7:53 am
其實如果你覺的不好可以不接受,到時就上法院,看法院怎麼判
我覺的反向思考一下,15萬已經便宜了,如果今天是對方有殘障或死亡的狀況,那就非要百萬以上
才能解決,所以你算幸運,錢可以再賺,花錢買個教訓也沒啥不好,放寬心...

收錄日期: 2021-04-26 14: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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