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第一、心臟移植手術所需要的心臟是由2名神經專科醫師判定腦死(並不是沒有生命徵象的死亡)的病患, 且經家屬或是病患本人曾經明白表示同意捐贈器官,所擷取下來的. 但也不是每一位腦死的病患都能捐贈心臟, 必須先接受術前評估.
第二、什麼病需要進行移植?
1. 擴張性心肌症(或稱擴張性心肌病變, dilated cardiomyopathy), 鬱血性心衰竭達紐約心臟學會心臟衰竭分及第三或第四級(NYHA Fc III or IV), 並接受藥物治療6個月以上仍無顯著效果.
2. 缺血性心肌症(或稱缺血性心肌病變, ischemic cardiomyocapthy), 曾接受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後, 鬱血性心衰竭達紐約心臟學會心臟衰竭分及第三或第四級(NYHA Fc III or IV); 或有其他證據顯示無法接受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且接受藥物治療6個月以上仍無顯著效果.
3. 心房中膈缺損併有Eisenmenger's syndrome之患者, 則需接受心肺移植手術.
以上是較見的原因.
另外要特別提醒的是, 並不是符合上述診斷的病患就一定能接受心臟移植. 必須先經過一連串的移植前評估及檢查,確定除了心臟疾病以外,無其他重大疾病或禁忌症者,才能符合接受移植的條件.
第三、所謂的[排斥], 係指受贈者的免疫系統將捐贈者的心臟視為外來物質,而採取攻擊行為,以保護自體. 因此, 接受移植手術的病患(不管哪一種移植手術)都需終生服用免疫抑制劑來降低自體的免疫反應, 以預防捐贈的器官被破壞.
第四、心臟移植手術本身的技術並不特別困難, 所以手術成功率可達8~9成.
而目前台灣的5年存活率已台大醫院為例約可達7成5, 這與世界上其他醫學中心的存活率是差不多的. 目前台灣接受心臟移植存活最久的, 已超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