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謝謝你的說明‥…
●科學界對電子甚至其它粒子的認識其實都還很膚淺。
●膚淺的程度猶如小孩玩大車!
●從對【電子的大小無法確認】
●即知其對更小的質子認識都是天真地「自以為是」。
●唉…還無法控制「核能」,就汲於使用––難道大家都不覺得恐怖嗎?
2006-02-05 11:07:55 補充:
■在此必須【補充說明】:我指的【認識】意即“暸解透澈”––包含其【能轉質變】的來龍去脈!
■比方說其【能量】的來源。
很多人只知從其核心分裂產生…。這就是膚淺觀!
■需再深究的是【核分裂為何能產生巨大輻能?】
■若不知答案﹐就別冒險輕易使用。
■否則就是違反科學基本態度–「嚴謹」!
■巨能的來源定有其來處絕不可能憑空冒出。從一粒小小原子核中產生(儲存)
■請試想僅是儲存一天通話所需電量就得造一只幾兩重電池了。豈有可能從一微粒取得毀滅世界之能量?
2006-02-05 11:14:40 補充:
■所以我們的“前人”在造字時就已把“警告”種在我們的《良知意識》了!
■【Conscience(良知)】■
▲就是▼
【反(con)】–【科學(science)】
2006-02-06 20:06:46 補充:
novue︰
●你的意思是~
【打人…只要是以科學(研究)為出發就可以合理?】
●就算你願意,也得別人同意吧?
●請問‥【地球經得起你想都不想的後果】幾次實驗?
2006-02-07 07:05:38 補充:
●你可以用任何理由替科學辯解!
●但危害地球的事實卻不可逃避!
2006-02-07 07:17:59 補充:
novue:
■請告訴我
■你所信任的科學家有辨法解決【生態污染】【大氣層破壞】【南北極冰帽融化】…等等﹐問題嗎?
■沒有飛机,汽車,電腦,核能…前
■人就活不下去?就不快樂?
◆老子說︰【順其自然】!
◆也許正是某個高文明生命歷經毀滅巨創遺下的肺腑警句。
◆此理我不是已用文字Conscience證明過了嗎?
◆您該不會全當成巧合了吧?
2006-02-08 03:08:08 補充:
novue先生︰
■我不知的東西怎麼論?又怎麼斷?
■電子的大小是多少…你知道嗎?
你又見過嗎?
■連一個是圓是扁的東西都不知
■代表你根本不瞭解…不是嗎?
■鬼和外星人至少還有人見過
⊙就我所知的電子【沒有固定大小】至於為什麼?
我知道,也可以讓大家來評論。但不是在此,在此無法舉證驗實!
■之所以提出【這個原本應該是物理界該負責回答的問題】
(拜託看一下前因–再論後果 OK?)
■原因–是為了凸顯科學並非神學…神不能有錯!
2006-02-11 18:58:32 補充:
發問者在此要推薦幾篇有益世界的文章
請多多傳閱:
【攸關人類福祉的科技不得操在少數人手中 】 李家同
http://www.csie.ncnu.edu.tw/%7Erctlee/article/post53.htm
【為什麼我們不應該輕易修改基因?】
李家同
http://www.csie.ncnu.edu.tw/%7Erctlee/article/890613.htm
【不要再強調「高科技」了】
http://www.csie.ncnu.edu.tw/%7Erctlee/article/890909.html
2006-02-19 04:43:01 補充:
●【引文銜接“電成型態”※回答發問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21810139】
人一遇「痛苦」,天生的本能就是選擇逃避。
然而,根據「相對論」所衍生的「質能不滅」鐵則,換看這些未被充足「吸收」卻轉化的壓力因子,實際上猶存於自己場力學範圍之內,它只不過是在你「生前」以「電四極躍遷」作簡單處理罷了。
所以,伴隨而來的反作用,則就是因受「四躍」振盪所引起的「電多極」(Electric Muitipole Field)產生之電場及磁場,此即是陽間各種古怪的鬼頁靈異產生之因。
2006-02-19 04:44:15 補充:
●因為這些與你的宿世十二因緣(因果)有關的「各路人馬」受電多極數強弱不等(如2n、2n-1……等)的電荷分布影響,聚合在某個時辰(其影響受到天、地、人三者互相牽制)就會爆發出現在你周際,如人體衰弱,或瀕臨死亡之時。
特別是在最易產生太陽黑子干擾地球或滿月,日月蝕等情況下。
因透過這種不正常干擾影響了光線、電磁波等運作,故在任何振盪或被加速之電荷向外傳播的擾動下,其在遠離電荷處(地球較強之大磁場),電磁波(個人及「陰魂」思想)透過振盪電場和磁場依個人之頻率,以光速運動互成直角(同時與運動方向之直角)。
2006-02-19 04:48:33 補充:
●而且在空間傳播的交變電磁場,在真空狀態導速達每秒三十萬平方公里,無法由其他科技精儀或他人所接收,如天線電波、紅紫外線、X射線、γ射線等電磁波,即因其波心波長不盡相同之故,無法「聯合」形成「感官光儀」、「可視光波」等,而轉化成他人肉眼所能見之影相。
故,往往僅被當事者接收;形成恐怖詭異靈魂玄象。
此由於這個世界等於一個大的「電磁場」(電場與磁場),形之於思想的電磁波(帶輻能)上,加上會「反射」電波的電離層(位大氣上層)之「電磁反射鏡」(Electro Magnetic Mirror)相互作用下……
2006-02-19 04:50:58 補充:
●因此根據馬克士威方程式為基礎且考慮到「電磁波」(思想)與「物質」(肉體元素)交互作用之「電磁場理論」(Electromagnetic Field Theory)則知,「電磁感應實就是「生死因緣法因」,亦即佛家之「因果報應」、「輪迴業障」等「無明」之諦…。由這些相關理論所衍生的各種「電磁感應」現象如「耦合」、「交互」、「脈衝」乃至引發「光」的「傳播」、「干涉」、「折射」、「散射」、「偏極化」,轉形成另一介質空間——「無世間」。
就是接下來要探討的死亡真相!
※【餘請參見拙作羔羊書卷系列】
2006-07-23 10:57:36 補充:
本題所問是【有誰知電子的大小?】
不知所云的就不要來亂了。
有人說〔千+瓦〕=【瓩】叫“創新”
但con+science卻≠conscience
這叫「只許州官放火不淮百姓點燈」。
有點智慧者皆知﹏所有歷史都是當權者所編篡的“當代史”。
今日誰當權?當然是“科學”,所以歷史當然由昧著conscience(良知)的科學信徒說了算。
只是別再用「小人步數」——論不嬴就放毒,破壞對方電腦。
敢做不敢當,算什麼東西﹖
2006-09-16 13:35:18 補充:
有知識的人用不著幹譙、罵人
只有狂傲自大又無知的才需要藉矯辭強辯來掩飾自己的卑、鄙。
你敢說《con》的adv.英文字義不是〝反對(的)〞之意?
那麼 the pros and cons.是什麼?
至於你一再辯說con放字首就不是『反』我想那是你的認知﹊來自『官方說法』之故。
『官方說法』的隱喻你懂嗎?
我在2006-07-23 10:57:36 發表的補充意見裡早已說過了。所以我想你是懂得,但卻得硬裝不懂,否則你怎麼下得了台?
人類科學的破壞性要一段時間後才會顯現,你現在說什麼都可以,但我希望人類不要等到控制不了科學的破壞再來後悔。
2006-09-28 07:12:23 補充:
任何一場學術論辯都不會出現硬詏、無恥、傻子……等等.沒有絲毫學術修養、理學意義的字眼。
《是与非》在此足已彰顯––本不需浪費時間再做回應。
然.對無知者我必須授以良知、正見才不負我本心-〔Conscience〕。
此正如跟一個小學生討論【1-2】的問題。小孩子回答「不能做」誰能說他錯?
甚至他認為「-1」是硬詏,是無恥,是傻子的答案,具真知卓見者只有笑納了。不是嗎?(吾知爾等又要說吾硬詏無恥傻子了)
2006-09-28 07:34:36 補充:
就算各位裝不懂這世界真有官方說法這回事好了。請問你以為正確的說法憑何成立?教科書本?牛津辭典?你的授業恩師?這些統統根據哪裡?你若回答的出我甘拜下風向你認輸。若是答不出就不要再自以為知啦可以嗎?
各位今天所識一切都是經過愚民化製造出來的豬食。不信?勞煩自己去研究凱撒為啥要放火燒掉亞歷山大圖書館(要再相信“官方說法”被愚,隨你)
為何歐洲會陷入四、五百年的黑暗時期
『文明』才有重杜撰之機……等等不為人知的陰謀因素正是支持我提出反科學才是Conscience真義的論據。
我有數十萬字的論文,要看嗎?
歡迎來函。
2006-10-18 21:12:58 補充:
★.聲明啟事-1:
人因分享知識而文明!
上知識版的目的是與網友做知識交流及分享。
所以我提問也答問,唯不選自己為最佳解答,此正是分享與交流的文明行為。如果違法歡迎各位去檢舉。
§.在探討未知的過程,請容許自己有個開放的心胸。
§.以尖酸刻薄的語言攻擊別人只會凸顯自己的愚昧!
2006-12-15 06:40:41 補充:
罵人的嘴就算長出象牙又怎樣?
你把誹謗的證據統統湮滅自以為聰明,是啊:聰明到給自己多添了一條湮滅證據罪!
全世界就你最聰明…奇摩都沒想到喔。。。。好笑:真好笑!
2007-01-13 21:22:31 補充:
用語言文字糟蹋別人和用暴力武器傷害他人,所造成的殺傷力幾乎毫無差別。
唯一不同的是…一個傷在外表,一個痛在內心。
據說你還僅是一個學生,為何卻擁有如此凶殘的狠心呢?
我在知識板被你窮追猛打,受盡你的侮辱,在警方找上門前,可曾有半點悔過之心?根本沒有!
如今為了逃避刑責––突然良心發現,願意道歉了?
我根本不相信你真懂自己做了什麼錯事,傷人有多重,帶給我的痛苦有多深。
因此真希望自己能狠得下心––讓你嚐嚐帶給別人傷害痛苦…說不定我會拒絕你為了逃避刑責逼不得已的〝道歉〞。
要求我給你機會…不如求你的Conscience吧!
2007-01-19 21:09:53 補充:
身為一個追求真知者,我選擇放棄仇恨。因此,從頭至尾都不曾冀望…報復能使我獲得平靜。
有關這一點,相信從我之前的〝示警〞乃至主動提出〝和解書〞都可證明。
甚至到最後,不得不訴諸法律,無非也是寄望刑責能〝嚇阻〞你闖禍。
你還年青,有似錦前程。訴訟判刑結果很可能就此毀掉你創造無限可能的大好機會。
若得這種結果,相信絕不是你那茹苦含莘的父母所冀盼,更不是我來此追求的目的!
2007-01-19 21:16:06 補充:
基於你此次最後所提:【而前面的留言部分,我個人選擇不作刪去,這樣能使往後的使用者可以了解這件事發生的來龍去脈並引以為戒】
能以自警而儆他人起而傚尤,很有意義,使我願相信你的誠意。
只不過希望你能做得徹底些好幫助其它無知越法者避免重蹈覆轍…也算功德一樁。
■.請你在《過去對我公然誹謗的版面》都貼上一份「致歉啟事」,除了知識板外例如該處↓…看Lamb這傢伙是怎麼胡說八道被公幹…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6101502494&r=w#openions」
2007-02-08 21:35:20 補充:
●.公然散佈誹謗函處提醒你的記憶:
請各位來這則奇摩知識看喔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6101502494&r=w#openions」
看Lamb這傢伙是怎麼胡說八道被公幹,
發覺自己沒能力反駁就開始瞎掰報警上法院好來轉移眾人焦點喔,我說過了,你一天沒告成功我就一天**一次,可能我幹到世界末日,你都還沒告成功耶,不過還得要你是真的去告阿,只怕還是唬爛過於實際喔~哈,
你就盡量虎爛上法院告警察沒關係,從我還能繼續在這砲你的情況看來,
事實是怎樣各位很清楚,你帳號就繼續換沒關係,以為只有你有分身是吧?
2007-02-08 21:46:31 補充:
非人哉的可笑說法可有「載道」之處?
不過就是解字亂拆被人抓包還在硬凹~發現事實對他不利就說這是「豬食」~這種生物的品格說會高到哪裡去還真令人難以置信啊!最後還企圖以「豬」自居?不要再丟臉下去了~拿閣下的臉去滷豬頭皮,人家還嫌太厚呢~~
不要汙辱豬啊!
2007-02-08 21:47:27 補充:
TOBY是賤*!! ( 專家 1 級 ) 2006-10-09 01:17:34 發表.
老王賣瓜、自賣自誇~~
雖然早說過你的臉皮就是厚到不行
搞分身也不用搞得那麼明顯~
你該不會想當彘想到瘋掉啦?
我看你不只汙辱到彘、連你自己的格都汙辱了~~
更弗論本大爺的智慧!
你還有點潛力,不過先去整個形再說吧!
2007-02-08 21:50:12 補充:
TOBY是賤*!! ( 專家 1 級 ) 2006-10-14 01:03:42 發表
不要臉的是你這隻彘吧~~
老子玩知識+都玩到專家一級了~
需要學某隻生物搞分身為自己的傻話出來撐場面嗎?
不是說自己敢真心嗎~
到頭來還不是傻話連篇,搞分身為自己找台階下~
這叫做欺心啊你~~ .
2007-02-09 06:58:29 補充:
曾同學:
學識再高也比不上涵養一瓢。
不管哪一種爭論,我永遠不想輸掉的是––風度。
因此我忍受很多辱罵,但…辱罵我的人又證明了甚麼?
我想今天你已知道答案了。
為了不想重複提告,請你將過去對我誹謗使用的【匿名】表列,如有必要,我也會誏〝其他人〞都知道這個答案的。
2007-02-11 13:53:57 補充:
雖然我已針對暱稱一事請你提出說明但你說的(主要大意)‥【所以我的暱稱如何更改,知識等級與網址上編號都不會有任何影響,而「其他等級的帳號」基本上都跟我沒有任何關係…】似乎忘了《一人可以有好幾個帳號》這個基本常識。
所以你一直強調…【其實在知識+這邊的同一帳號的「暱稱」無論如何地更改,所連結到的「知識檔案」全都是一樣的。】
我不想誤會任何錯誤訊息更不想誤告任何人,如今你既然宣誓(保証)你僅有一個知識﹢帳號,那我就不必考慮重複提告的問題了。
這次再被我提告的人將不會有第二次和解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