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掌溪........

2005-10-03 4:27 am
曾經轟動一時的八掌溪
請問事情發生的經過和始末
還有相關人員的懲處
有任何資料都可以
多謝

回答 (2)

2005-10-03 5:42 am
✔ 最佳答案
壹、前言:問題意識  發生在今年(89年)七月的嘉義八掌溪事件,相信只要有收看電視報導的民眾,應該都會被那四名工人在面對溪水暴漲,而緊緊相擁的場景而感動;然而當我們看到那四名工人,因為久久苦等無援,終因體力不濟而被湍流的溪水沖走而喪失生命時,相信當時的內心一定會困惑、不解且發怒的產生疑問: 「直昇機為什麼遲遲沒有來」?「為什麼無法及時將他(她)們救起?」  八掌溪事件後,民眾對新政府救援效率的不滿與指責,夾著怨憤以排山倒海之勢而來,根據民意調查顯示,陳水扁總統的施政滿意度,較事件發生前下挫了約有二成一;對於新政府在此一事件的救災表現,也有四成二的民眾表示不滿或非常不滿(中國時報,89.7.27,第2版)。新政府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總統向人民道歉,行政院副院長、警政署與消防署兩位署長等也自請辭職以表負責;此外,新政府並迅速調查此一不幸事件發生的詳細過程,以及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歸屬。針對此一不幸事件,檢察官最後依相關法律刑責起訴了七名官商,包括了(一)當天現場施工的包商與監工;(二)事件發生地點所在的嘉義縣番路鄉,中埔消防分隊的分隊長與隊員;(三)事件發生當天在消防署勤務指揮中心,執勤的執勤官與執勤員;以及(四)當天接獲求救通知,負責救援工作的空警隊台中第二分隊長;至於事件當天,於國軍搜救指揮中心執勤,並表示事件地點發生在2500公尺以下,所以無法派遣國軍海鷗部隊前去救災的執勤官,也依法移由軍事檢察官偵辦。看到這一連串的官商被起訴偵辦或相關官員的自請下台,我們不禁要問:  「高官下臺或懲處官員能不能有效改善救災體制的效率呢?」  貳、問題分析  關於八掌溪此一不幸事件之肇因,各界已多有闡析評論,其中最為眾人所談論的是:「救難直昇機為何遲遲沒有來?」,我們如果檢視一下行政院對於八掌溪事件相關單位通報聯繫的過程檢討(登載於聯合報,89.7.25,第3版),即可看到下列的情形: 1、  從民眾報案到縣消防局搜救人員抵達現場,約隔半小時之久; 2、  在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因水流湍急無法救人,所以向縣消防局指揮中心申請直昇機救援; 3、  縣消防局指揮中心的執勤人員,在接獲事件現場救援人員申請直昇機之需求時,便與各相關單位不斷地進行聯繫,執勤人員在「內政部消防署」、「嘉義空軍聯隊」、「國軍搜救中心」、「嘉義縣警察局」、「台北空警隊」、「台中空警分隊」、等相關單位不斷地接洽,等到最後確定由台中空警分隊派遣直昇機起飛救援時,困守在八掌溪的四名工人已因體力不支而被無情的溪水沖走;  在此,我們有兩個疑問: 第一、     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有沒有發揮救難精神及善用救難設備,以盡職救人? 第二、     為何申請一架直昇機要多方聯繫,各救難相關機構間難道不能有一個統合協調的指揮中心嗎?  首先,根據媒體報導,當消防人員抵達事件現場時,因見水流湍急,無法以救生圈救援,且所攜帶之拋繩槍無法發揮作用,所以一直枯坐在現場等待直昇機前來救援。至於消防人員到底有沒有發揮救難精神呢?或許有,不過與那位冒著生命危險試圖渡河救人、自己卻差點淹死的張姓民眾相比,其救難精神可能略遜一籌。消防人員有沒有善用救難設備呢?或許有,不過根據媒體報導,當天事故發生時,前往救援的消防分隊人員,有的是沒有帶拋繩槍與拋繩筒;有的是帶去了,不過卻因為故障而沒有使用。此外,負責偵辦的檢察官事後在實地操作拋繩槍後,發現拋繩槍不僅可以使用,而且可以拋到250公尺之遠,因此檢察官表示,如果當時有擊發拋繩槍,對岸有人接住,則四名工人應有活命的機會。另外,根據嘉義縣的一名消防人員表示,嘉義縣不僅只有部分消防分隊有拋繩槍與拋繩筒,而且也很少人會使用此一救難裝備(以上見中央日報,89.7.26,第3版)。更諷刺的是,有媒體報導,當民間救難隊向消防單位借拋繩筒欲救人時,消防人員竟表示要民間救難組織先準備十萬元,以作為器材損壞的賠償押金(自由時報,89.7.28,第3版),如果該報導所載屬實,豈非更令人產生「要救人?可以,先拿錢來!」的不勝感慨。所以,根據以上的了解,我們不禁要再思索,八掌溪悲劇事件的首要肇因,是不是因為現場消防人員缺乏必要的訓練以及缺乏足夠的救難裝備所致,而非單純是因為直昇機遲遲不來呢?  其次,直昇機為何會姍姍來遲呢?我們看到,關鍵點可能在於救災指揮命令的疏差。當嘉義縣消防局人員向內政部消防署請求直昇機支援時,消防署的執勤人員,指示該局可先「就近」向嘉義空軍聯隊的海鷗部隊申請,但沒想到此一「就近」的指示,由於救難指揮體系的不同,卻成了「最遠」的路途。此後的一個小時,嘉義縣消防局人員都把時間花在與國軍相關單位通電聯繫的工作上:嘉義空軍基地說必須向國軍搜救中心申請,國軍搜救中心說,海拔2500公尺以下之救難事故由空警隊負責。如此反覆不斷協商聯繫的結果是:回到原點,由空警隊派機支援,但已失去搶救的黃金時機。  如果我們進一步的探究八掌溪事件中救援聯繫協調之所以延宕,主要的原因可能在於各救難相關機構對於直昇機的派遣都要「請示上級」或「要等待上級的指示」之故,在沒有得到上級的指令前,相關單位一切皆依「標準作業程序」或相關規章辦事。當然,「依章辦事」本為行政體系平時的行事準則與特性,並無不當;只不過在急難事件發生時,行政機關的「依章辦事」,可能就會成為「官僚殺人」的催命劑,此惟有賴負責救難事務的指揮官統一協調救災,方能收整合救難、救急救人之效。那麼,誰應該是八掌溪災變事件的救難指揮官呢?要回答此一問題須從我國現行的災害防救體系中做一探求。行政院長”唐飛於第二天中午打電話向陳水扁口頭請辭,下午並派專人送辭呈到“總統府”,以對營救體制不良和營救主管失職負責。陳水扁在接到唐的請辭電話後,立即讓“總統府”秘書長張俊雄召開記者會,全力慰留唐飛。並且在收到唐飛的辭呈後,立即批示勉力從公,請辭免議。因為推卸責任、喪失搶救時間的海鷗部隊屬於軍事編制,“國防部長”伍世文也自請處分。因為推卸責任、喪失搶救時間的空中警察部隊屬“內政部”主管,“內政部長”張博雅也於23日晚間剛從夏威夷返臺,立即向唐飛遞送書面辭呈。兩人的辭職被唐飛慰留,唐飛並且說,政務官只對政策負責,不能對具體行為負責,因此“行政院”不予處分。這樣,與此事件直接相關的警政署長丁原進也得以繼續任職。另一相關單位、國民黨籍的“內政部”消防署長陳弘毅,因為是負責救災的最高直接主管官員,所以在“行政院”的要求下,不得不向“內政部”提出辭呈。 二、新當局迅速處分主管官員 為表明新當局“體諒民情、關心福祉”的態度,儘量減少事件對新當局和民進黨帶來的政治殺傷力,“行政院”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高效率,處分失職官員。24日上午,唐飛舉行八掌溪事件檢討會議,決定對“警政署長”丁原進、空中警察隊隊長楊德輝、消防署長陳弘毅、副署長陳武雄、“國防部”作戰次長胡鎮埔等13人予記過處分。處分一批行政官員,難以消除民眾的憤怒,有些民眾已經喊出要“陳水扁下臺、唐飛下臺”的口號。為避免牽涉更多“內閣”成員下臺,陳水扁的密友、任職不過2個月的“行政院”副院長遊錫坤於25日,以自己是救災總負責人對這悲劇性事件負責為名,向陳水扁和唐飛提出辭職。遺缺由“總統府”秘書長張俊雄接任。 三、在野黨嚴厲批評執政當局的失職行為 對於新當局把責任推向國民黨舊“政府”和舊體制一事,國民黨主席連戰親自出面進行駁斥。國民黨還由副秘書長邵玉銘出面發表措詞嚴厲的聲明,對於死難者,要求“政府”給予他們的家屬“國家賠償”;對於在此次事件中應負領導責任的政務官,應辭職以平民憤;對於新當局將責任推給舊“政府”一事,責問道事件發生時,“總統”在哪?“副總統”在哪?認為民進黨的態度完全是爭功諉過、栽贓嫁禍。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則眼含淚水,譴責“政府草菅人命”。宋楚瑜指出,問題癥結在於通報系統未正常運作,不應把責任推給基層人員。他強調,如果民進黨推卸責任,認為新“政府”要負責,舊“政府”也要負責,“那麼何必還要選舉?”乾脆讓舊“政府”來管就好了。他又提起“精省”舊事,認為自己任省長期間決不會發生此事,是“精省”才導致救災指揮系統不明,發生此次不幸事件。 四、社會各界十分不滿新當局見死不救的“表現” 社會各界對新當局的批評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民眾無法接受4個工人在洪水掙扎、苦等近3個小時後又被沖走的事實,有的媒體發問道:在這時間內,陳水扁在幹嗎?唐飛在在幹嗎?消防和救災主管官員在幹嗎?救災人員在幹嗎?有的“立委”悲憤地指出,日本一條狗孤立懸崖都會有人派直升飛機去救,在台灣官僚的眼中一個人不如一條狗,這是見死不救。二是認為只有遊錫坤辭職,是敷衍了事,根本無法讓行政和救災部門吸取教訓,這是“棄車保帥”。三是對民進黨推卸責任不滿。民進黨方面不僅把責任推向國民黨舊“政府”;“內政部長”張博雅還把責任推向當地縣府,並且指斥有人把事件“政治化”;消防署長陳弘毅還稱,他本人不該辭職,是因為“行政院”先宣佈他已辭職,所以他不得不為之。這就無疑是在社會各界和媒體的“申冤怒火”上又澆油,引來更大的批評浪潮。 這一事件已經對新當局和“全民政府”帶來巨大衝擊,它的後續影響力必將會隨著時間的過去而繼續產生出來。  
參考: 知識__八掌溪事件的由來
2016-05-02 10: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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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30 01: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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