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因為新法令的規定
施竣耀/台北報導
台北市交通局表示,明天起將試辦汽、機車部份路段全天開大燈,交通大隊8月1日起取締,未依規定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款。
北市交通局表示,明天起試辦汽、機車在隧道、車行地下道、調撥車道、機車專用道及陽明山仰德大道、陽金公路及百拉卡公路等山區路段,必須白天開頭燈,也就是全天開大燈。
交通局表示,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於夜間、隧道、調撥車道、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均應開亮頭燈,另車輛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段、涵洞、車行地下道,也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台北市自明天起,試辦汽、機車行經隧道、調撥車道、車行地下道均應開亮頭燈,另外仰德大道、陽金公路及百拉卡公路(縣101甲)也規範為全日開燈路段。交通大隊自8月1日起,將對未依規定車輛加強取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處6百元以上1千2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