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期限 -- 需在紅單未過期前至交通裁決所辦理 紅單未過期 -- 可押任何一個人ㄉ駕照 紅單已過期 -- 只能押車主本人ㄉ駕照 2. 辦理時攜帶 -- 紅單 車主身分證 行照 印章 被押者身分證 駕照 印章 代辦者身分證 印章 不必車主或押照者親自辦理 可他人代辦 3. 手續名稱 -- 轉移駕駛 ( 即 車不是車主本人駕駛ㄉ 而是被押者駕駛違規ㄉ 4. 可押哪些罰單 -- 當然是押貴貴ㄉ罰單 5. 押多久 -- 3 個月 6. 程序 -- 先帶齊資料至裁決所辦理轉移駕駛申請 等 1 個月後 需在 2 星期內再到裁決所 押駕照 . 7. 領回 -- 3 個月後 憑領回單及身分證 領回駕照 8. 可押次數 -- 並無硬性規定 9. 需注意 -- 跨縣市的駕照需在該縣市的裁決所辦理喔 附加一點: 如果是被交通警察攔下來, 紅單上填寫了駕駛員的姓名等相關資料, 則該張紅單不能押其他人證照, 只能以被開單駕駛員駕照抵押. 所以有時候...被照相反而是幸福 再補充一滴滴 易處吊扣駕照,壓照期間是依照罰緩金額來計算, 罰緩金額(必須以過期之罰緩計算) 1-1000元者,押一個月 1001-2000元者,押二個月 2001-以上金額,押三個月 單張罰單最久就是押三個月! 附文: 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90.05.30) 第六十一條 罰鍰不繳者,如受處分人領有有效之汽車牌照、駕駛執照時,得 以新臺幣每滿一千元罰鍰折算易處吊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一個 月,不足一千元者以一千元計算,但易處吊扣期限不得逾三個月 1:依照交通部解釋文,辦理易處吊扣駕照,必須在罰單過期後 才能執行,而罰單指定駕駛人,則必須於期限前辦理指定! 2:依照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七款 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車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請小心喔! 3:易處之處分,只針對罰緩部分進行易處,若違規條款有記點之計算 仍依照相關記點規定處理. 4:由於目前該項作業,全省各監理單位辦理方式略有不同,最好還是 親自詢問所屬管轄單位.的... 節錄片段(以第一項和第六項較有關連): 行政04-11-34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 第六十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分人於裁決後逾十五日未 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或其聲明異議經法院裁定確 定,而不依裁決或裁定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 駛執照者,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罰鍰不繳者,如受處分人領有有效之汽車牌照、駕 駛執照時,得以新臺幣每滿一千元罰鍰折算易處吊 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一個月,不足一千元者以一 千元計算,但易處吊扣期限不得逾三個月;受處分 人仍不於十五日期限內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 ,吊銷其汽車牌照、駕駛執照。 六、經處分追繳欠費者,於裁決確定後,將裁決書抄本 移送應收欠費之機關以憑追繳欠費。 前項第一款之受處分人,如無汽車牌照、駕駛執照可資 易處吊扣時,得就原處分或裁定確定之罰鍰加倍處罰, 逾十五日後仍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依第一項各款所為之處罰,均應於裁決書處罰主文內填 記明確,罰鍰折算易處吊扣處分之標準,並應於裁決書 附記欄內記明;依前項規定加倍處罰罰鍰之數額、繳納 期限、逾期不繳納時,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等,亦應於裁 決書處罰主文記明,其依規定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時,應 填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強制執行移送書,檢附有關 文件移請管轄地方法院辦理。 處罰機關逕行註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應填製註銷 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處分通知書,通知受處分人。如何收到紅單後不繳錢 開車族必看! 1. 期限 -- 紅單未過期 -- 可押任何人ㄉ駕照 紅單已過期 -- 只能押車主本人ㄉ駕照 2. 辦理時攜帶 -- 紅單 車主身分證 行照 印章 被押者身分證 駕照 印章 代辦者身分證 印章 可他人代辦喔! 3. 手續名稱 -- 轉移駕駛 ( 即車不是車主本人駕駛ㄉ,而是被押者駕駛違規ㄉ) 4. 可押哪些罰單 -- 當然是押貴貴ㄉ罰單 5. 押多久 -- 3 個月 6. 程序 -- 先帶齊資料至裁決所辦理轉移駕駛申請 等 1 個月後,需在 2 星期內再到裁決所押駕照 . 7. 領回 -- 3 個月後憑領回單及身分證領回駕照 8. 可押次數 -- 並無硬性規定 9. 需注意 -- 跨縣市的駕照需在該縣市的裁決所辦理喔 附加一點: 如果是被交通警察攔下來, 紅單上填寫了駕駛員的姓名等相關資料, 則該張紅單不能押其他人證照, 只能以被開單駕駛員駕照抵押. 所以有時候...被照相反而是幸福 再補充一滴滴 易處吊扣駕照,壓照期間是依照罰緩金額來計算, 罰緩金額(必須以過期之罰緩計算) 1-1000元者,壓一個月 1001-2000元者,壓二個月 2001-以上金額,壓三個月 單張罰單最久就是壓三個月! 補充幾ㄍ親身經驗 供大家省點錢 .. 1. 路邊停車忘ㄌ繳 過期 收到紅單 處理方式如下 : 打電話到裁決所申訴 理由曾用過 -- a 根本沒在該處停車 b 沒看到收費員開ㄉ單 可能被人抽走 再打一張申訴書寄給裁決所 , 未裁決前不算過期 . * 以上情形屬於羅生門,裁決所也不能百分百確定 ☆結果:罰單打折 600 繳 360 2. 違規變換車道被拍 收到紅單 處理方式如下 : 打電話到裁決所申訴 理由說明 -- 因為前後左右 公車 計程車 混亂ㄉ情形下 不得不被迫換車道 要不然難道要發生車禍ㄇ 再打一張申訴書寄給裁決所 , 未裁決前不算過期 . * 以上情形屬於羅生門 裁決所也不能百分百確定 但因照片屬實 ☆結果:罰單打折 1200 繳 800
圖片參考:
http://www.judge.taipei.gov.tw/image/sv-7b.jpg
參考: 希望這個有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