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支票存款
⊙凡個人、公司、行號、學校、機關團體均可申請辦理開戶
⊙每月寄發對帳單,也可利用24H語音服務系統查詢
⊙請洽本社各營業單位辦理
●活期存款
⊙凡個人、公司、行號、學校、機關團體均可申請開戶
⊙可辦理金融卡,使用自動提款機所提供的各項服務
⊙可辦理24H語音服務,提供轉帳、預約轉帳、餘額查詢、交易明細查詢、
牌告利率傳真等各項服務
⊙可申請代繳公用事業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及瓦斯費、信用卡費,
大哥大使用費等
⊙可代繳各項稅款、健保費及公賣局菸酒貨款……等
⊙只要100元,即可申請開戶
⊙可申請聯社代收付款
●活期儲蓄存款
⊙凡個人或非營利法人均可申請開戶
⊙可辦理金融卡,使用自動提款機所提供的各項服務
⊙可辦理24H語音服務,提供轉帳、餘額查詢、交易明細查詢、牌告利率傳
真等各項服務
⊙可申請代繳公用事業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及瓦斯費、信用卡費
、大哥大使用費等
⊙可代繳各項稅款、健保費及公賣局菸酒貨款等……
⊙只要100元,即可申請開戶
⊙可申請聯社代收付款
●薪資轉帳儲蓄存款
⊙凡公司、行號、學校、醫院、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其他團體,皆可向本
社申請薪資轉帳
⊙提供金融卡服務
⊙享有薪資轉帳戶優惠利率
⊙提供與活期儲蓄存款相同之各項服務
●定期存款
⊙凡個人、公司、行號及機關團體均可辦理存款
⊙存期分為一個月、三個月、五個月、六個月、七個月、九個月及一年期
⊙存單可質押借款
⊙利息可選擇按月領取或約定轉入活期帳戶、本金到期領回
⊙本息可選擇到期領回或約定本息轉期續存
●定期儲蓄存款
⊙凡個人及非營利法人皆可辦理存款,
分為:
■存本取息儲蓄存款(一年期及十三個月期)
一次存入本金,按月領息,本息到期領回或約定自動轉期續存
■整存整付儲蓄存款
一次存入本金,按月複利計息,本息到期領回或約定自動轉期續存
■零存整付
每月定時定額存入,按月複利計息,到期一次領取本息。
(一)退伍金優惠存款:
存款對象:退伍除役軍人憑退伍令及軍人保險給付通知單、支票辦理。
限存金額:包括退伍金、勳獎章獎金、及軍人保險給付。
存款利率:本行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百分之五十優惠利率計算,但
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八, 折合月息為千分之十五, 假如本金有
100萬元, 每月利息為15, 000元。
存款方式:採存本取息方式按月支領利息,以存單儲存者可申請將利息按月自動轉存
活儲或零存整付存款。
期限:分一年、二年期二種,存戶於到期日須親持身分證、印鑑、存單或存摺至原
存行辦理轉期續存手續。倘旅居國外者,請提供經我國駐外單位簽證、親簽之授權書委
託國內親友代辦,並提供存戶個人戶籍謄本乙份,國內戶籍若已被除籍及未提供戶籍謄
本者,依照稅法規定一律扣除20%之利息所得稅,代辦者請攜帶身分證。國內存戶除提供親簽之委託書外亦請提供戶籍謄本乙份,受託人請攜帶身分證及存款人印鑑、存單(摺)。
(二)退休金優惠存款:
存款對象: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退休』
之退休公務人員、學校教職員、政務官、警察及各機關納入預算之雇員,
憑退休(職)金證書及公保養老給付通知單、支票辦理。
限存金額:經核定之一次退休金(含1/2, 1/3, 1/4 一次退休金)、公
保養老給付, 及公保殘廢(含半殘廢)給付(退撫新制實施後成殘者, 不得儲存)。
存款利率:本行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百分之五十優惠利率計算,但
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八、折合月息為千分之十五。 例如本金100
萬元, 每月利息有15, 000元。
存款方式:採存本取息方式按月支領利息, 以存單儲存者可申請將利息按月自動轉存
活儲(含綜合存款)或零存整付存款。
期限:分一年、二年期二種,存戶於到期日須親持身分證、印鑑、存單或存摺至原
存行辦理轉期續存手續。倘旅居國外者,請提供經我國駐外單位簽證、親簽之授權書委
託國內親友代辦,並提供存戶個人戶籍謄本乙份,國內戶籍若已被除籍及未提供戶籍謄
本者,依照稅法規定一律扣除20%之利息所得稅,代辦者請攜帶身分證。國內存戶除提供親簽之委託書外亦請提供戶籍謄本乙份,受託人請攜帶身分證及存款人印鑑、存單(摺)。
(三)優惠綜合儲蓄存款:
存款對象:退伍除役軍人、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及『學校教職員
退休條例』退休之退休公教人員、政務官及納入預算之退職雇員,憑退伍
令、退休(職)證書及支票辦理。
限存金額:軍人退伍金及軍人保險給付,或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均含
殘廢與半殘廢給付,但成殘日期在退撫新制實施之後者,不得儲存)。
存款利率:優惠存款利息按本行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百分之五十優
惠利率計算,但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八, 折合月息為千分之十五
。 例如100萬元本金, 每月利息為15000元。活儲利息按牌告活儲利
率每半年計算乙次滾入活儲。
存取方式與特性:優惠儲蓄存款綜合服務係將「優惠存款」、「活期儲
蓄存款」與「擔保放款」綜合於同一帳戶內。優惠存款按月應領之利息自
動轉存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可隨時領取。如不用時會再孳生活儲利息。如
需質押借款可於本金九成範圍內,填具「取款憑條」,憑存摺、印鑑、身
分證辦理借款手續。至於借款利息比照優惠存款利率年息百分之十八計算
, 於每月底自動在活儲帳戶內扣抵。可由本行提供代理收付, 代繳稅捐
及公用事業費用之服務。 可申領金融卡在全省各地自動付款機取款。
期限:分一年、二年期二種,存戶於到期日須親持身分證、印鑑、存單或存摺至原
存行辦理轉期續存手續。倘旅居國外者,請提供經我國駐外單位簽證、親簽之授權書委
託國內親友代辦,並提供存戶個人戶籍謄本乙份,國內戶籍若已被除籍及未提供戶籍謄
本者,依照稅法規定一律扣除20%之利息所得稅,代辦者請攜帶身分證。 國內存戶除提供親簽之委託書外亦請提供戶籍謄本乙份,受託人請攜帶身分證及存款人印鑑、存單(摺)。
綜合存款業務簡介
特性 :
本存款是將活期性存款、定期性存款與擔保放款綜合於同一帳戶內,具有隨時存取與質押借款之便利,並提供代理撥付水電費、電話費、瓦斯費及代繳稅捐等服務,且可申請領用「金融卡」、「全行通用存戶印鑑卡」。
對象:
『乙綜』::限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及非營利法人為對象。
『甲綜』::公司行號開立。
開戶應提示之証件:
自然人憑國民身份證,非營利法人憑設立許可證,公司行號憑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執照及負責人身份証辦理,機關團體憑正式公函開戶。
一、活期性存款第一次須存入新台幣壹仟元以上。
二、定期性存款存入金額最低為新台幣一萬元,並依約設定質權予本
行,於存戶有貸款必要時作為貸款之擔保。
自動轉存:
本存款項下之活期性存款,得應存款人之申請,自動以「萬元」或「若干萬元」為單位轉入定期性存款。定期性存款每筆存款到期均由本行按原定存款金額、期限及方式﹝採固定或機動﹞以牌告利率自動轉期續存,如存款到期不欲續存,存戶應於存款到期日前通知本行。
貸款辦法:
存戶取款或由本行依約代繳撥付金額超過活期性存款餘額時,得在定期性存款部份合計金額之九成範圍內,予以貸款撥付。活期性存款餘額欄之負號金額即為短期擔保放款。
一、外匯存款開戶資格:
1. 在國境內居住,年滿二十歲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之個人。
2. 在國境內居住,年滿二十歲領有護照或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
3. 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團體、軍政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
4. 以上應請按其身份提示有關證件。
二、存款幣別:(限外匯)
包括美金、英鎊、歐元、新加坡幣、澳幣、紐幣、加拿大幣、瑞士法郎、港幣、瑞典幣、南非幣、日圓等。
三、存款之種類及最低起存額:
最低開戶金額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未滿一個月
一個月以上
美金 100
1,000
1,000
英鎊
100
等值美金十萬元
1,000
歐元
100
1,000
新加坡幣
200
2,000
澳幣
200
2,000
紐幣
200
2,000
加幣
200
2,000
瑞士法郎
200
2,000
港幣
1,000
10,000
瑞典幣
1,000
10,000
南非幣
1,000
10,000
日圓
15,000
150,000
四、存入外匯應注意事項:
1. 以外匯票據開立存款時需先辦託收,待通知收妥後再行開戶存儲,並以受款人名義辦理開戶。
2. 以旅行支票存款時可免辦託收,惟須酌收手續費。
以原幣現金存提時需補收差價。如兌取新台幣則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辦理。
3. 本存款按照本行掛牌利率計息。定期存款採固定利率,中途解約(短天期定存除外)未存滿一個月者不給息,存滿一個月以上者,按存滿期別之原存款日牌告利率單利八折計息。
4. 定期存款,由本行製給定期存單、活期存款憑存摺存款或提款。存款時,填具存入憑條,提款時,填具取款憑條,並以存摺為記帳存款收付之憑證。
五、定期存款自動轉期辦法:
本行為加強服務存戶起見,特訂有定期存款自動轉期辦法,存戶可在開戶時或在存款到期前或辦理轉期後,另填自動轉期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交本行,本行即依照原存單之期別,於到期時自動辦理轉期,以五次為限,惟五次滿期後仍需自動轉期者,需另辦申請手續,本行為便利外埠定期存款戶辦理通訊轉期,僅需具函向本行申請,並加蓋原留之簽章,即可辦理,甚為方便,轉期時按當時公告利率辦理。
外匯存款牌告利率
※本辦法如有修訂,以本行當時之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