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幫我?被冤妄在派出所.被欺辱.忽視人權.只因我是女生?

2005-08-01 10:11 pm
我是外地來的女生.朋友托我載他去X園監獄看她老公.下車時朋友怕時間來不及.托我先進去辦理登記.他要去買外食寄給她老公..本人沒面會過.不知流程.辦理之後我在那等待..因證件在人員手上.叫到朋友的名子我就上去.(當時朋友未到)問我是本人嗎?我嚇到.無語.他再問你幾年次.我回不是本人.他說你這樣是偽肇文書.當時我不 知該如何直哭.因為我也不 知該如何她們請中X派出所的來幫忙.(人員只是要我離開並沒真的要辦我更不 知派出所的竟然為了績效硬用文言來要我定罪).16:00左右就被帶到所內.本來我以為說一下實情應該沒事.我也很配合.可是他們竟然不通情.(當時朋友有回去看到我被帶走.他也嚇到了.所以沒出面.後來警員有電話求證是他交給我去辦的)獄警也表示不追究可是他們就是硬辦.中間我被限制不准上廁所~(因為他未辦理好.沒控帶我去)也不准我去倒水.辦好時才帶我去.那時已經20.:00多吧.等問筆錄完時竟然要扣我腳鏈生平沒遇到這樣的事我沒犯法過.哀求著說.我又沒攻擊誰.也很配合.我哭求著別扣我..所內10幾個大漢.竟然像看戲般看我哀求著沒一個同情或幫我.還兇我不給扣要連手腳都硬扣.內心好難過~我只是(嫌疑)區區一個偽照文書.需要這般對我嗎?因我有感冒還有長期吃憂鬱的藥.我說我發燒中.還有因憂鬱藥沒吃有不適的症狀.求著帶我去車上拿藥.沒人理會我.趕著送我去3 組.到那我也說我身體不適.我也表示一整天都沒進食.還是沒人理會我.當時我有聽到他們的對話.3組說筆錄上這樣她根本沒罪.就教他們加上幾個問話內容.就要所警帶我回去再加.他們趕著10:30給檢官問話.軟硬都來.也不管我的不適.就這樣被帶過檢院.到了那叫女警來要我脫衣服檢查.我只不過是嫌疑.偽照..還沒定罪.為何要脫衣服檢查?怎樣羞辱才肯放過一個弱女子.被關進一間電視上常看到的監牢我已經快崩潰了.嚇得直發抖.誰會幫我?到了23:00時我被判2萬交保.我是個外地人.我哪去叫人交保.後來我求著說我自己保要不沒人.走出檢門.我去牽車.車子竟然被拖.我崩潰了.我坐地上直哭10:00拖車場就關ㄌ.我去哪?我又回所內要警員幫我.可是沒一個理會我.任我坐在所門口馬路旁哭.請問我這種情形會被判刑嗎?還有我遭受這樣的待遇哪申述?申述有用嗎?請你們幫我.好嗎?
更新1:

可能我描述不夠才會讓人說我神經病難道憂鬱就是神經病?我不是毒犯我身家清白沒案底是朋友委託我辦理登記因面會時間到了他還未回來又聽叫她名子我才上前.監獄人員也沒要辦我.他們也表示不追究.當時朋友也有電話表示他在上班.也說是委託我辦理.有話他會去跟法官說清楚(因她也愈過類似情形被硬留在警內.當時他也不知我因何事被警察帶走當然他不敢上前) 我想知道我會被判刑嗎? 嚴重嗎?這樣的事需要扣腳鏈嗎? 我只有一個人在北部.因為現在的人都自掃門前雪幸災樂禍大有人在.沒人可幫我一起解決事情我才找大家幫我朋友她也很可憐他先生服刑一人帶小孩賺錢養活我不想再讓她煩.再說他只是女人能幫我的只是等法官傳她.再說清楚.

更新2:

我有描述過.當時3 組說這樣她沒罪怎送.要所警再帶我回去補充.還教他怎問話.還有因為當時他扣我腳鏈.我拒簽第一份筆錄.第2 份他門連哄帶騙說不快點10:30法官休息第一張沒簽.說我簽ㄌ可去看病.這張再不簽會在警局居留過夜.還說會跟一群人窩在骯張的牢裡.等我簽了我發現我第一份都沒看.要求他們給我看.可是他們不肯.推說在警局.可是我明明看到他都把文件帶回.要不是因為她們這樣硬要我入罪.求救無門.如真有犯罪.我會上來找大家幫我嗎?你門又不是法官.又沒法判我無罪.我只是要大家幫我想辦法解決.我勿須說謊.這樣對我又沒幫助.

更新3:

要是我懂那些可惡的人員瞞我騙我入罪手法.我會保護自己不讓她們牽著走.我說過第一份筆錄3 組說我沒罪.是他們利用文言方面技巧誘我.還有就算屬實那種情形下的偽照文書.有害到誰?嚴重嗎?需要硬找方法來硬入罪嗎?請問會比代人當槍手騙取職務或是更改得取財產那些人來得嚴重嗎?請各位想像一下在舉目無親的地方女子被這樣逼迫時要如何為自己找辦法保護?

更新4:

謝謝你們關懷 在所內問的我回答的內容差不多我都有描述了.只知第一份是用刑法88條.當時有問88條是啥罪.他們不說 我想請問.當時因一整天沒吃.也表示我頭痛暈暈的不適合作筆錄要求去車上拿藥看醫生他們就是不理又硬扣腳鏈.我拒簽.當時有位為名服務女人員可作證我有跟他說我身體不適.還有我有醫生可證明我要長期定時服藥.也有感冒請各位幫我這樣的情況下我所做的筆錄有效嗎?

更新5:

小姐別這樣拓拓逼人我說過警員有電話詢問朋友本人當時朋友正上班如要外出要自買節數.也表示路途太遠ㄌ(台北)他有說過會去跟法官說清楚.我要是有你那麼高的智慧與俐嘴(沒被移送哪會有事來尋求幫助)我今天就不用上來這要大家幫我想辦法再說我要尋求的是公道與人權 不是要陪審團判我 難道古今都沒冤獄? 你知道嗎!就是太多像你這樣孤己所見.啥是神經病?通常瘋子是不會說自己是瘋子

更新6:

檢官問話只依送去的筆錄問話.問沒10分就裁定我交保再說當時我已經渾渾噩噩(整天未進食.沒吃藥又沒睡我是凌晨開車北上)還直發抖.這種情況下請問我怎會有你這位法官小姐的頭腦提出對我有利的證據?.你有言論權別人也有 不喜歡就別回應 請別持己見 用尖酸刻薄語氣來對他人.我到想看看如果是你遇到ㄌ你會怎樣?

更新7:

絕對先生謝謝你.當時第 一份問的差不多是描述的那樣.第 2 份好像是問登記單是不是我寫的答:是的.後來要他補是朋友委託我辦的.到ㄌ3 組她們有拿筆錄要我蓋在頁數中間說是因為補充的要蓋.我蓋ㄌ才察覺不對要求給看全部筆錄可是他們不肯.任我哭求就是不肯中間她們是不是加了什麼有無動手腳我無從得知 當時我跟警員說(你們要這樣硬害我我一生都沒犯罪過是張白紙我如有事我會死給你看你知我有憂鬱安眠藥很多我死不會放過你門)隔天那個警員還打我手機問我後來怎樣?如他心裡沒鬼不能心安怕我尋死找他他會打這通電話?

更新8:

對不起第2 份筆錄我真的望ㄌ內容只記得後面那句問話.因為當時真的是渾渾噩噩.我也有看了 一下真的沒有特別的地方.他們還說我不簽要留在那跟一群犯人過夜.表示簽了我就可回去看醫生吃藥.還有舒服的床可睡.若是留在這啥都不能.還要等到隔天8 點上班又說我不會有啥事只是嫌疑偽照又不是大罪說不 一定檢官會放我回去.問那為啥要硬辦我他說因為怕我會害他被反咬他.他說那個是公訴不得不辦因為想快離開又聽信他言自認沒罪檢官會讓我回去才會簽的

回答 (28)

2005-08-02 1:13 am
✔ 最佳答案
1.找媒體申訴投書,他們一定有興趣。
2.找在地有力人士幫忙,沒認識也沒關係,多試幾位相信有人會願意幫忙。
3.多寄幾封檢舉信,堅持到底讓他們知道你的決心抗侮。
4.你的犧牲與不厭其煩的申訴若成功,往後將減少這種事件的發生,並可警惕這些不肖員警。
5.我門支持你,若沒獲解決大家可以幫你,建議你先找家人或朋友同往申訴。

2005-08-01 19:12:54 補充:
他當然知道整人不行,但因她冒名應答這事他有一個正當理由,他當然不怕....可是我相信對方若不是一名手無縛雞之力的女生,不致受到如此對待吧?!

2005-08-03 00:29:16 補充:
對啊!上面那位老說別人要多讀書的小姐A&D,我是說檢察官有她冒名應答這事實為理由,不怕會被說是整人,請看清楚再發表意見,免得貽笑大方...還說什麼人家涉案嚴重,你又知道青青涉什麼案了?還作姦犯科勒...說話如此重,也不管當事人的想法。

2005-08-03 19:40:47 補充:
我們都是餿主意都是老土沒讀書,就你最懂,你再如此傷人,我們方法笨至少我們還有一點良知,不致對青青落井下石,基本上我們就是相信她的說法,才會想盡辦法幫她,就算是方法錯了,也不必用這麼惡劣得言詞,你可以到處質疑別人,只因別人沒賛同你的意見,這些只讓我們更明白你是哪一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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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30 8:47 am
你朋友很有問題
明明是幫她辦手續
發生事情只需她出面說一聲
居然落跑才會讓你被移送
你居然還沒覺醒
如果今天是她騙你去運毒
你會死得更難看
一切的錯都在她的態度
警察看當事人沒出來澄清
當然把你當犯人看

2005-09-30 00:54:39 補充:
你朋友很有問題
明明是幫她辦手續
發生事情只需她出面說一聲
居然落跑才會讓你被移送
你居然還沒覺醒
如果今天是她騙你去運毒
你會死得更難看
一切的錯都在她的態度
警察看當事人沒出來澄清
當然把你當犯人看

2005-09-30 00:54:40 補充:
你朋友很有問題
明明是幫她辦手續
發生事情只需她出面說一聲
居然落跑才會讓你被移送
你居然還沒覺醒
如果今天是她騙你去運毒
你會死得更難看
一切的錯都在她的態度
警察看當事人沒出來澄清
當然把你當犯人看
2005-09-03 5:46 am
嗯....同意樓上阿宏的說法,在這裡也可以看到人性的光明面與黑暗面!
2005-08-10 3:08 am
原來在這裡也可以看到人性的光明面與陰暗面.......
2005-08-03 4:25 am
好混亂!我們不是當事人也未在現場,不要妄加評論!而且監所本來就是很敏感的地方,小心一點為妙!
2005-08-03 4:14 am
不要只聽信一面之詞,檢察官又不是笨蛋,若非涉案程度嚴重或觸犯法條是重罪的話一般都是飭回,要求交保一定是涉案嚴重,對作姦犯科的人絕不能姑息。

2005-08-02 20:22:02 補充:
冒名應答這事也能算一個正當理由,天阿~~家裡沒錢吃飯那搶劫也可說是正當理由了。

2005-08-02 20:58:50 補充:
《一閃一閃亮晶晶》現在就投你一票

2005-08-03 07:48:13 補充:
要看清楚的是你,樓上小姐你剛出社會嗎?連我都看的出來事有出入,你不覺得青青一直強調的那名要去看老公的朋友,從事發後就沒出現過很奇怪嗎?青青說3組及派出所羅織入罪,可是到地檢署後檢察官會再複訊一次,請問檢察官複訊時為何青青不說清楚,警察或許哄騙你,檢察官可不會,複訊後檢察官為何又裁定3萬元交保,在警察機關所做的自白不能當作有罪判定唯一證據,仍需有相關證據來佐證,檢察官一定是掌握相關事證才會做出交保裁定。哪一宗犯罪沒理由,殺人都有理由都有動機,冒名應答這事實就是她違法的理由,請問~~~說得過去嗎?請不要跟一般沒讀書的土人一樣和稀泥,總是~情~理~法~來排順序,樓上那二位請稿清楚現在是~法~理~情。

2005-08-03 08:03:59 補充:
還找媒體申訴投書、找在地有力人士幫忙寄幾封檢舉信勒,事情都到地檢署檢察官那裡了,要找媒體投訴啥,也不尋求正當法律管道,請個好律師,不知道的話就只發表意見,講一些543的笑掉人家大牙,還敢回答問題出一些餿主意,真是可笑。你的笨方法只能對付地方行政機關及警察單位。人家青青現在已被移送地檢署而且被裁定交保,還投書申訴啥,有哪個媒體是以檢察官為目標的。
2005-08-02 2:04 am
大家有沒有發現到一件事?該女子是被檢察官喻令交保,而不是飭回喔!

若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犯罪,檢察官是不會喻令交保的,不然你認為他為了整人而甘冒著自己被人告的風險嗎?

我對這件事持保留態度,只是提一下給大家想像吧!

※檢察官跟司法官雖然職務不同,但是法律程度幾乎相同喔!

2005-08-02 17:13:32 補充:
能不能請妳述說在警局被詢問的內容呢?因為我一直很難理解冒名會客與偽造文書有哪些關聯,就算警察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妳移送,這也是有問題啊?

2005-08-03 00:02:36 補充:
我們先聽人家說明完全再做評價會比較好喔!她只是來問問題的並沒有得罪任何人【總比有人準備強暴別人還發問會被判何罪好太多了!我真的有看到有人這樣問。】,你們不要有先入為主的一昧侮蔑人家啦!而且她說的某某派出所行為,聽起來是滿可惡的!

2005-08-03 08:39:55 補充:
刑法第88條是在說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的規定,跟妳被移送的法條一點關係都沒有喔!

我們想知道的是,到底警員問妳什麼?

2005-08-03 09:35:15 補充:
嗯,我想妳會沒有事情的,如果妳真的只是單純的冒名會客的話!至少與偽造文書罪章所欲規範的行為大不相符!
2005-08-01 10:25 pm
依你的敘述,你應該叫你朋友負責任吧!
"朋友有回去看到我被帶走.他也嚇到了.所以沒出面"
這樣有什麼好不敢出面的?
除非他心裡有鬼,本來就是想要夾帶物品等等的
還是說你也是共犯之一?

另一點,你或許也該去看心理醫師
明明很簡單清楚的一件事,我通篇沒看到你試圖清楚的講解你被誤會的事實
只是一味的哭,鬧,說自己有病,怨天尤人
警察沒送你去精神病院就很好了

或許你朋友就是看你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才想要這樣利用你
如果你沒被發現,他就可以做他想做的壞事
如果你被發現,因為你有精神病搞不好不會被定罪,
但更重要的是,因為你有精神病,所以你會覺得都是警察的錯,而不會怪到他頭上

所以結論有四個,
1. 趕快去看醫生吧
2. 趕快遠離這個朋友吧
3. 趕快找個好律師吧
4. 不然你就死定啦
參考: 我家有很多神經病
2005-08-01 10:24 pm
請把妳發生的事向警政署政風室投訴
我有試過
他們會派人了解處理
我投過內政部長信箱
反正只要跟警察有關的單位投訴信箱都去投
因為
妳真的不應該這樣被對待
參考: 自己的親身經驗
2005-08-01 10:18 pm
找立法委員!

2005-08-01 14:19:08 補充:
這種惡質員警該讓他們有所警惕

收錄日期: 2021-04-27 15:12: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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