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陸軍軍種弟兄回答

2005-04-21 11:50 am
我在84年(12歲)犯下竊盜案(在派出所案底ㄧ推,終究得到報應)被關進少年監獄ㄧ個月左右(總共只有被關ㄧ次),當時出獄判決書好像寫保護管束,我也得報應到現在都安分守紀的生活,即將畢業從軍去,想問各單位弟兄 有前科沒刺青進去新兵訓練跟下部隊至退伍,會受到特別照顧或被操死嗎?

回答 (12)

2005-04-25 10:14 am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2005-04-23 8:55 am
一樓的CAT說的好
很多小孩子越來越不懂得"尊敬"怎麼寫了
2005-04-22 8:18 am
樓上的大貓兄~~我支持您的說法
2005-04-22 12:00 am
在部隊中會有記載過去紀錄的只有士官兵安全資料,這份個人資料是屬於機密文件,除了政戰主管與部隊主官能詳閱外,原則上資料內容是不能外洩的,除非是自己口風不緊,或與同僚之間三杯黃湯下肚後,將自己的過去全盤託出做─下酒菜。
入伍服兵役的每個人都是一張白紙,沒有過去的問題,只有當下能不能和這個部隊、長官、同僚容為一體的問題,再則,目前軍中管教已相當合理不需過度擔心;未來的菜鳥!放開心,部隊裡沒有人會在乎你的過去,只在乎你把不把別人當成是─兄弟!好好享受當兵的日子吧!
來自1578梯工兵弟兄的祝福
2005-04-21 11:07 pm
軍中有個術語叫"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剛進步隊的前幾個月是長官及其他弟兄(以前要叫學長,現在只能叫資深弟兄)對你的觀察期,這段期間能做就做,也當做對自已的磨練,1、2個月過後就沒事了,最重要的是不要其他人做的半死,你自已在摸魚,自然就不會被盯了。
軍中是一個小社會,當然當長官拿到你的資料後,一定會對你多加注意,只要你能忍分一點,他們也不會對你怎麼樣,但是說實在的,真正帶部隊是士官,士官的學歷不一定高,所以他們真的會操會看不順眼的,反而是大學生或更高學歷的,因為他們都認為大學生不耐操,所以特別愛整大學生,有沒有前科他們是不在乎的,只要你不要出包就ok了啦,以前就因為我是大學生,加上又吃素,可被整慘了,還好我只用了不到2個月的時間來證明我不是軟腳蝦,後來還有學長會罩呢。
參考: 1789梯,戰鬥工兵士144期校選預士的我
2005-04-21 9:55 pm
在當兵時大家都一樣的..新兵就是菜出出公差是一定的..但是老兵以後你也就沒像菜的時候要常常出公差..相對的等你到老兵的時候換菜的來做我覺得蠻公平的
2005-04-21 8:03 pm
從你的言談中,看得出你是真的有在改進。
其實在軍中的受訓過程中,並沒有特別去注意個人的特別記錄的,的確會留下案底的,但只在連級輔導長以上才能看到資料,所以只要自己不亂張揚,是沒有人去亂追查的。
軍中只要進去服役時,不要去耍老大、欺負人的話,是不會去計較個人過去的,有時候“兄弟”型的同僚反而比較合群,因為他們比較見過“世面”,但也有人在軍中也一直要耍老大哥的派頭,對於這種人,軍中的教育幹部當然會好好的再“教育”一下。
所以只要安份守己的做自己的事,相信在軍中磨練一下,對人生的體驗、見解也會有不同,而且在以後入社會時,很多男人在第一次見面所談的話題就是當兵時的經驗跟甘苦談,如果被分配到輕鬆的單位服役時,還插不上嘴呢?
名將麥克阿瑟曾講過,入伍的經驗是珍貴非常,但如要再入伍一次,那是萬萬不想再要的事。
放心去服役吧!只要自己有信心,凡事都會處之泰然的。加油吧!
參考: 軍官退役的我
2005-04-21 7:14 pm
基本上
到部隊後安分守己
上面命令叫你做啥就做啥
雖然在人事資料上會註記你的前科資料
給你的單位主官管作為參考管理之用
並不會特別去將兵員分類
該做的事..該有的福利制度
通通都一樣
我的經驗
在我之前服役期間帶過的一批兵中
有前科的也是一大堆
吸毒.重傷害.竊盜.搶劫等等..
各是各樣的紀錄足以讓人眼花撩亂
但也沒那種要特別操他的念頭
除非你到部隊後惡性不改
繼續被抓包..
不然..安分當兵還被刻意區別鄙視而被特別照顧的話
你儘可向上申訴
2005-04-21 6:44 pm
不會,只要你痛改前非,坦然誠懇面對你的同袍弟兄,即使有案底,還是會接受你的,如果下部隊一切遵守軍紀,是不會找你麻煩的,如果有不當管教,就可以申訴
2005-04-21 5:32 pm
有前科跟刺青的弟兄..
反倒比那些大學生還懂得"尊師重道"...
我真的很贊成這句話 我在帶兵的時候
很明顯就感覺得到
在部隊中 會玩就是去玩那種不長眼的
2005-04-21 12:24 pm
真的很難說,因為有案底...
但是,要相信自己,(你既然都會說"有得到報應嘞"),就坦然面對,"誠實"永遠是對的...

我知道的是國外,你的記錄都是發生在"未成年之前"如果是這裡,可以請律師去將案底消除的,更何況你的"案例"是偷竊,還有你的"保護管束"期應該早過了吧!?台灣也是有律師公會or司法單位"為民解答法律問的的不是嗎?!or到"警察局"去,直接的面對自己的過錯,去問,去請教有沒有任何方式將記錄"註銷"...

不要怕"操","操"只會讓你更強壯...加油!
參考: 民國74年退伍的裝甲兵
2005-04-21 11:54 am
只要你認真對待軍中同袍, 相信不會被差別待遇
如果有不人道的體罰, 請務必利用申訴管道
以免自己受傷, 或是影響軍中紀律

收錄日期: 2021-04-26 21:00: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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